本人于2020年购买位于新都区三河街道绕城大道南二段恒大滨河左岸项目商品房,根据当时购房政策开发单位赠送三年物业费抵扣劵(本人有相应凭据),后期房地产环境恶化,恒大出现暴雷的情况,原本于2022年12月31日交付,后延期到3月31日进行了非正式交付(现场正式电未通、竣工备案未取得),因考虑到恒大的目前情况,本人未对延期交付情况进行追究,本人在正式电完成后进行接房,接房时本人按照前期物业协议预【查看全文】
尽快处理烂尾楼盘、处理预埋的安全隐患,早日交付房屋让400多户业主人生规划(如尽快入住减轻房贷及租住压力、办理房产证、迁入户口、小孩上学、备孕生子等问题)提上日程,涉及400多个家庭上千人的人生规划,刻不容缓,跪求尽快处理。事实与理由:新津住建突破行政部门备案的合同内容,在小区未完成大门、后门、门卫室、地下室及紧邻的2、3、4栋建筑的情况下,给鸿康嘉信公司出并联验收合格证帮其一再违法【查看全文】
现在很多新小区都是一梯一户的户型,一个住户独立使用一个电梯间。可否出具指导意见,住户如何合理合法的使用电梯间,比如在自己负责安全的情况下,门口可否做柜子,应该遵循哪些规范。【查看全文】
加梯 打梁破墙破窗,是否需要住建规划街道的批准?或是有哪个部门批准的?骗子电话太多,麻烦请书面回答我~谢谢!【查看全文】
领导您好,关于四川政务网的施工三类人员转注和注销等问题,我已在上家单位离职,但是当时公司并未给我开离职证明。证书最近要到期了,我想把它转注出来,延期。但是我联系上家公司一直推脱,说要得要得。这都要到证书日期了。还没给办理。这个证书转注必须要原单位同意。我打电话到12345,说过这个问题,但是住建的法务部哇,还是什么给我打电话说弄不了。说他们不会插手这件事情。因为是我和公司的纠纷。说这也是对单位负责【查看全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其他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情形。”依据《成都市业主大会活动规则》第八条(候选人条件)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缴存专项维【查看全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业主委员会参选资格等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组成部分,所有权是绝对权,效力及于所有人,除法律规定、国家公共利益需要或所有权人基于自己意思表示加以限制除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限制或剥夺。那么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能否按照四川省物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经双过半的业主同意限制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参选业主委会委员。这种规定是否会违背四川省物管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提交业主共同管理的事项【查看全文】
新建小区,建设单位没有依法进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就确认了物业服务公司。 请省住建厅认真答复如下所有问题: 1、建设单位应受到什么处罚 2、物业监督主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该问题,又该受到什么处罚 3、物业主管部门能否允许上述前期物业公司备案 4、上述前期物业如果已经备案,该备案是否有效,物业主管部门能否撤销该备案【查看全文】
(1)关于2010年至2024年房产证,长达14年了没有拿到,(2)2012年至2024年长达13年了没有解决问题,关于危房保险长期没有解决,如果政府真真为群众办实事,难道2021年四川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我为群众办实事,假口号吗?【查看全文】
您好!《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号文)第17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查处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和处罚结果记入相关单位或个人信用档案,同时向社会公示,并逐级上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贵厅在对《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是否需要逐级上报》的政策咨询回复中称:仅将处罚结果数据上报【查看全文】
我于于2014年向四川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交了高级工程评审申报资料,并于2014年12月19日通过了高级工程师的评审。但是在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网站上面却无法查询到我的职称信息,给我的证件使用上带来了较大的不便,请四川省建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往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网站录入我的职称信息,便于网查。【查看全文】
你好!请问大专学历“工商企业管理”这个专业可以报考一级建造师吗?是属于”相近专业“?还是”其它专业“呢?谢谢! 专业对照表里相近专业有”工商管理“,但是没有”工商企业管理“,是否可按”其它专业“里面的”管理“类来看待呢?【查看全文】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筹备组应当自公告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逾期不能召开的,筹备组自行解散。”若筹备组在公告成立后,自行召开会议,决定筹备组暂停工作两个月。暂停的这两个月,是否应算在六个月之内? 还是在六个月基础上再延续两个月?【查看全文】
马上转交省住建局相关部门领导 关于危房保险问题,房产证多次反映问题无果,请相关部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恳请四川省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回电,今天下午17.30至17.45分回电,谢谢,【查看全文】
南充市顺庆区东南街道桑园路悦中心小区大部分业主因为晨新物业服务质量差(有大量证据可证明)而未缴纳物业费,业主们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服务,已向东南街道办提交筹备组名单,街道办指出上报五人中有四人不够资格,依据是《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南充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点:未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不得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而《民法典》、国务院《物【查看全文】
省住建厅: 小区物业未经业主大会表决、单方面制定停车指引,限制小区二期业主从小区正大门车辆进入,规划行政许可手续批复一期、二期均为同一个行政规划、同一个小区。物业临时管理规约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均未约定车辆进出口,物业单方面制定的停车指引,此行为物业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侵犯业主权利? 另,小区一期正大门及一期小区内道路做为所有业主共同共有,物业组【查看全文】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查看全文】
政务网个人上报转企业后,原单位不能上报,显示当前状态不能上报。请问下什么原因?【查看全文】
1、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筹备组应当自公告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逾期不能召开的,筹备组自行解散”的规定,若筹备组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但业主要求召开的呼声强烈,能否延长筹备组存续时间?【查看全文】
业委会换届筹备组有权利将符合业委会候选人报名条件的业主排除吗?请正面回复,谢谢。【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