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日参团旅游,2日去黄龙,3日去九寨沟,4日被告知是购物,被导游带至塔玛游人服务区玉器店购物,看到商家承诺30天无理由退货,购买了一件5860元玉项链。返回后经网上查阅和多方了解,发现玉器远超市价,有严重欺诈行为。后与塔玛售后客服联系退货,无果。商家通过诱导游客不懂行的心理弱势,以次充好,高价兜售物不值价的东西,骗取民众的血汗钱。损害九寨沟旅游信誉,降低了游客对四川旅游的信任。现强烈要求对于退货退款!请问政四川予以协助。谢谢!
您好!您留言反映九寨沟购买高价玉要求退款退货的问题,经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您反映的玉器销售商家为“九寨沟县塔马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协调,您与该公司经营者已经协商好退货退款相关事宜,该公司经营者于2023年10月12日,通过微信转账向您全额退款5860元,您也通过顺丰快递将购买的货品寄回九寨沟。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