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医保退费没有退完,2023年至2024年申请医保退费,2010年至2021年长期得不到解决问题,你们等很久回电,我反映几年问题没有人来解决,你们简单回个电话,走个过长,老百姓真的不知道你们假过场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四川网络问政平台反映的关于申请医保退费的问题已收悉。经武胜县医疗保障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网友要求退2022年其父亲张*兵缴纳的32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该笔费用已于2022年12月6日退费240元,由于张宜兵为低保人员,根据《关于资助特殊人群参加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广安医保发〔2021〕58 号文件要求,“二、资助标准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每人全额资助320元,低保对象每人定额资助240元、个人缴费80元”,故张*兵本人需缴费8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此次退费金额24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办公室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退费工作的通知》(川税办发〔2019〕53号)的文件第二条规定:”退费业务受理范围共三项,(一)死亡退费。缴费人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缴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发生死亡的。(二)重复参保退费。缴费人在集中征缴期内完成缴费后,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前,因征地、就业或户口迁移等原因,在本地或其他统筹地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三)经办错误退费。经办工作人员错录或误录险种等情形。你所申请年份退费的理由均不在退费政策规定之列。
经医保系统查询,网友无2024年医保到账信息,未缴纳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无法退费。
工作人员多次与您联系,电话告知相关政策,您均称自己熟人是政府单位人员告知的政策为由,质疑国家医保政策,并多次挂断电话,拒绝沟通。同时网友所诉问题在多个平台重复投诉,医保局工作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网友均不认可。
感谢您对四川网络问政平台的关注和支持!如有其它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话联系0826-6252603,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武胜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