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天府新区籍田镇粮丰村8组村民,家有父母及哥4人,伴随着我与哥哥分别成家生娃,现家庭成员已增至9人.目前我们全家仍挤在二十多年前修建的老房子里面,房屋房型偏老且房间完全不够我们全家人居住。
现在我与哥哥早已分户,但我家一直没有自己的宅基地,在外打工多年,我们也想在农村建设自己的新农村家乡,故希望相关部门领导能根据我家的实际情况批准备新增宅基地,保障我们的住宅需要!
特此感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籍田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第十六条 农村住房审批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如需申请新建宅基地,可到粮丰村村委会咨询具体审批流程。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9月27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