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就读宜宾学院成人大专,2023年6月毕业并领取了毕业证书。因单位要给予学费补助,需要就读学校开具证明;但学校拒绝给我开具证明,导致我无法得到补助。
市民朋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于2020年参加成人高考被宜宾学院录取为专科行政管理专业学生,2023年6月毕业并取得宜宾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书。您的诉求是希望学校为您开具“在入学过程中属于通过农村干部人才学历提升工程通道入学”的证明,以便得到学费报账补助。
宜宾市农村干部人才学历提升人员报名审核程序为个人申请,乡镇(街道)推荐,经县(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并将报名人员名单提供给相关高校。
学校经办老师核查了宜宾市委组织部反馈的“2020年宜宾市农村干部人才参加学历提升工程推荐情况统计表”名单,发现您未在名单范围内。9月25日,经办老师与宜宾市委组织部负责农村干部人才学历提升工程的同志电话联系,请其核查您是否在2020年宜宾市委组织部认可的推荐报名名单内,该同志核查后反馈说您未在推荐名单内。同日,经办老师又与屏山县委组织部负责农村干部人才学历提升工程的同志电话联系,请其核查您是否在2020年屏山县委组织部认可的推荐报名名单内,该同志核查后反馈说您也未在推荐名单内。上述情况说明您在2020年参加成人高考报名时并未得到屏山县委组织部和宜宾市委组织部的认可,您毕业后并不属于可以享受报账补助的范畴,因此学校不能为您开具“在入学过程中属于通过农村干部人才学历提升工程通道入学”的证明。
宜宾学院与宜宾市委组织部共建农村干部人才学历提升工程以来,一直重视对农村干部人才的培养与服务,也会根据学生合理需求开具各类学籍证明、成绩证明等材料。但学校与宜宾市委、屏山县委组织部核查后,得知您不属于经各级组织部门审核确定进入农村干部人才学历提升工程通道人员,因此您希望开具“在入学过程中属于通过农村干部人才学历提升工程通道入学”证明的诉求,学校不予支持。
感谢您的留言!
宜宾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