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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小孩打生长激素针可以报销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29 18:17 已回复

我家孩子今年九岁,身高一直比同龄孩子矮小,去年检查到今年,一年生长不到5cm,测了骨龄已经十岁多了,照医生预测生长发育迟缓太多,需要打生长激素针干预治疗,现在打针的话一个月要四千,想问问医保能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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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蓬溪县热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31 09:43

网友:
您好!
来信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来信。
此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蓬溪县热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02 13:21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遂宁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肝豆状核变性等四种重症特殊疾病经办管理的通知》要求,原发性生长激素缺乏症纳入了重症门诊管理,认定通过后,在二级及以上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产生的与该病种相关的费用就可以报销。
认定条件是:1.认定范围限定儿童(≤18岁);2.身高落后于同年龄、同性别正常健康儿童身高的第三百分位数或2个标准差(-2SD)以下;3.年生长速率<7cm/年(3岁以下);<5cm/年(3岁-青春期前);<6cm/年(青春期);4.匀称性矮小,面容幼稚;5.骨龄落后于实际年龄2年以上;6.两项GH药物激发试验GH峰值均<5ug/L;7.认定标准中血清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水平低于同性别同年龄正常参考值范围;8.认定资料为3个月内的资料;9.排除其他基础疾病。
认定需提供的资料:1.疾病诊断证明;2.符合认定所有条件,具有规范激素药物激发试验和除外继发性、暂时性生长激素缺乏的全面的病因排查(必须)。
根据《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下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遂医保发〔2022〕58号)精神,门诊特殊疾病的认定下沉到市内的二级甲等以上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认定结果市内各区县互认,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是遂宁市门诊特殊疾病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之一。在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治疗,带上相关资料在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认定即可。
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如有疑问,可具体咨询蓬溪县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825-5395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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