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关领导:
滨江壹号小区业委会的成立存在弄虚作假。
1、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业委会成员当中存在违建、欠费等情况,不具备参加业委会成员资格(违建房号:1-2-2-2/4-3-1/2-2-30-4;欠费房号:13栋13/14/15/16号门市)。
2、在公示和投票环节当中,绝大部分商铺业主以及住宅业主未知晓业委会投票就成立并公示投票有效率达到96%,且部分商铺业主也向社区街道办反映投票相关资料、投票票数等未能公平、公开、公正的进行投票唱票、公示等。
3、绝大部分业委会成员由筹备组成员构成。
尊敬的居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滨江一号小区在长宁镇人民政府、竹海社区的指导下,按要求成立筹备组后,小区业主积极报名成为业主代表,经过充分酝酿产生候选人后,因为疫情原因,筹备组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选举结果产生后于2023年1月3日-1月10日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小区业主不同意见或建议,2023年1月17日,滨江一号小区正式备案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3月28日,长宁镇城区办、长宁县房产事务中心、竹海社区组织滨江一号小区业主委员会、住户区业主代表及商业区业主代表、热心业主,在竹海社区二楼会议室开展座谈会,竹海社区向与会人员通报了滨江一号小区业主委员会从筹备到成立的过程情况。滨江一号小区业委会成立是严格按照《民法典》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指导程序开展,全过程合法合规。
长宁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