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成都天府和鸣小区业主,关于成都天府和鸣开发商私增烟道一事进行投诉,17/18栋商墅开发商销售时保证没有烟道,只作为商业别墅使用,现在在多方了解后改口有烟道,现要求开发商停止该行为,立刻封锁烟道。
根据《成都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九条(部门责任):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在商品住房或者商业用房销售、出租、出借过程中,如实告知所销售、出租、出借的房屋能否开办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并在合同中予以标注。
根据《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在商品住房或者商业用房销售过程中,应当对所销售的楼盘有无专用烟道进行告知、公示,并在销售合同中予以标注。
因为离住宅区仅仅13米,我们要求停止使用烟道,且明确禁止餐饮。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天府和鸣项目,开发企业未公示商业专用烟道的问题,经了解,该项目商业暂未出售,公园城市局已要求开发企业核实相关情况,在销售过程中如实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并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标注。
以上情况于2023年2月24日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