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云小区购房合同容积率3.0,开发商成都新元素置业有限公司将麓云小区和藏月小区所属同一宗地由车道和围墙隔断成两个住宅小区分别是"麓府大院麓云"和"麓府大院藏月",将麓云小区和藏月小区共同所属宗地的公共绿地违建,砖砌围合而成藏月小区私家花园,严重压缩麓云小区业主活动空间,这也导致麓云小区商品房购买合同容积率3.0为纸上谈兵,实际容积率高达5.9,并且物业管理上并不互通,希望政府及领导为民做主,要求并监督实施开发商成都新元素置业有限公司将麓府大院藏月小区违建私家花园拆除!归还麓云小区业主的公共绿地和活动空间,两个小区属同一宗地,应当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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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中德麓府5期与4期为同一宗地,容积率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