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天府新区 » 成都片区 » 占用公共绿地,违建私家花园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网友留言

3.15 投诉】占用公共绿地,违建私家花园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08 17:25 已回复

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云小区购房合同容积率3.0,开发商成都新元素置业有限公司将麓云小区和藏月小区所属同一宗地由车道和围墙隔断成两个住宅小区分别是"麓府大院麓云"和"麓府大院藏月",将麓云小区和藏月小区共同所属宗地的公共绿地违建,砖砌围合而成藏月小区私家花园,严重压缩麓云小区业主活动空间,这也导致麓云小区商品房购买合同容积率3.0为纸上谈兵,实际容积率高达5.9,并且物业管理上并不互通,希望政府及领导为民做主,要求并监督实施开发商成都新元素置业有限公司将麓府大院藏月小区违建私家花园拆除!归还麓云小区业主的公共绿地和活动空间,两个小区属同一宗地,应当互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09 09:09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3 19:4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中德麓府5期与4期为同一宗地,容积率为3.0。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