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四川省宜宾市长宁县竹海镇秀村村民。近期,村领导开展退林还耕相关工作。我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一、退林还耕的规模由谁决定?是否“因地制宜”?二、退林还耕是否分期进行?是否“由易到难”?三、村领导是否有权强制要求“退林还耕”?以上问题望有关领导解答。谢谢!
杨先生:
你好!你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派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近期开展的工作并非退林还耕,而是耕地流出整改工作。耕地流出整改任务是由上级主管部门结合卫星遥感图对比过去和现在的农田状况确认的,不存在由谁确定和因地制宜的情况。因竹海镇乃至长宁县数年来农田被侵占栽种竹林、建设道路、修建房屋等情况很严重,若一次性将所有已流出耕地全面铺开整改,对人力、物力、财力的要求极高,按照相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采取逐年逐季度的方式分步推进,争取在5年内全面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耕地保护的相关规定,农户有义务对流出耕地恢复整改,若拒不执行整改,集体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再由集体实施整改。。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竹海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