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想质询下,目前农村宅基地政策是怎么样的呢,现有房屋老旧,想改建在原有在基地中,面积怎么计算呢,这个面积是包括所有房屋面积吗,农村偏棚要算在里面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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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我县现有标准为:人均不超过30平方米。3人及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及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省上出台新标准后按新标准执行。
如您对该项事宜仍有疑问,请致电咨询长宁县农业农村局0831-462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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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