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长宁县万元小区住户,该小区业主于2021年国庆期间至今装修过程中,电钻噪音扰民及其影响休息,多次向县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各部门推诿至今未得到解决。
本人于10月3日向110报警投诉,民警出警后让我向环保局投诉。
后于10月4日致电县环保局反应该问题,并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向县环保局咨询,环保局于2021年10月13日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回复‘’根据相关法规,在已入住了的居民楼内,凡是遇到节假日,任何时间都不允许装修施工。而工作日,装修噪音时间规定为从早8点至中午12点,下午1点至晚6点是施工时间,其他时间不得装修,,建议业主先去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功,小区有物业可以找物业,无物业可向社区反映。”
并根据县环保局建议向长宁县安宁社区反映,社区协调后该施工队不同意周末禁止装修,社区以无执法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让我向县派出所投诉。
11月7日8点致电长宁县派出所反映该问题,11点再次致电询问该问题进展,派出所以8点半为换班时间为由告知我不清楚问题情况,后11月8日再次致电长宁县派出所询问,仍无答复。
从10月初反映至今以一个多月,各个部门把问题推来推去,问题仍无法得到解决,请领导帮助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市民您好:
您反映长宁镇万元小区装修噪音扰民的信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随即责成长宁派出所调查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1年11月18日,长宁派出所组织警力前往万元小区进行现场查看。经现场查看,情况属实。长宁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当即责令该小区住户在居民休息期间不要装修,不要影响附近居民休息,并且要求该住户在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停止装修,该小区住户皆表示会考虑附近居民感受,不会再产生噪音。如您再遇到此类情况请直接拨报警电话110,民警将第一时间出警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监督,我们将继续秉持“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环境,进一步优化和提高我们的服务。
长宁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