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书记您好:
我家住泸沽湖大道旁,是一名在西藏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2001年大学毕业时为了援助西藏教育,到了西藏昌都地区教育系统并分配到一所中学任教,至今已有了十四年的援藏教育经历,也为西藏教育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力量。
而现在自己爱人和子女、还有一位年过古稀的母亲生活在盐源,面临着上不能孝敬老人,下不能照顾妻儿;如果有机会,真想能回到自己的家乡,一来尽一份子女赡养父母责任和义务,同时负起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和义务;二来也希望回到自己的家乡,用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为家乡的教育事业作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如有幸书记能在百忙看到我的留言,将不甚感谢。
网友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我们为你当初援助西藏教育的举动感到骄傲和自豪,也非常理解你希望能回到家乡工作的迫切心情。
我县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县调动按照中共盐源县委办公室、盐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县调动的有关规定》(盐委办发〔2011〕26号)文件执行,县外调入人员的规定如下:
审批程序:拟调入我县的干部职工,由本人提出书面调动申请(附: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情况、年度考核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个人现实表现、直系亲属或配偶在我县工作或居住的相关有效证明等的原件及复印件),经接收单位签署拟同意接受意见后,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根据工作需要和缺编情况提出方案,报县人事调动领导小组研究。
县外调入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本科及其以上。具体情况你还可向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6365158)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希望你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早日实现为家乡作贡献的愿望。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教育局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