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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追溯时光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14-08-07 17:50 已回复

大竹县杨家镇六堰六组村民陈良英一家5口没有宅基地20多年,超生罚款后分到的田土因场镇规划被占一部分 应得的补偿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这是怎么回事?在此恳请市长查办处理此事!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杨家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14-08-11 15:49

网民朋友:
你好!你所反映大竹县杨家镇六堰六组村民陈良英一家5口没有宅基地20多年,超生罚款后分到的田土因场镇规划被占一部分应得的补偿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的问题。杨家镇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安排人员进行了调查,经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你所反映的没有在基地问题,经调查村民陈良英,女,52岁,杨家镇六堰村6组村民,家庭人口五人,多年来一直居住在六堰村6组陈良斌(陈良英之弟)的两间房屋,几年前陈良英在陈良斌房屋的旁边违规建设房屋两间(约60m2),系违法建筑,一直没有接受处理。2012年陈良英申请新建房屋时,六堰村以陈良英违规建设未接受处理为由没有为其申报新建房屋相关手续。
关于超生罚款后分到的田土因场镇规划被占一部分应得的补偿这么多年了一直没有的问题,经调查陈良英于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先后超生小孩2名,已接受处理,并按照规定划分田土。90年代中后期由于杨家镇场镇发展占用你家部分田土,根据村民自治的原则,当时六堰村6组全体村民通过安置处理办法,全组村民根据自愿可选择将户口转移到场镇,户籍一直在该组老村民在转移户口后可获得9000元安置补偿金,而婚迁等其他方式后来将户籍转入到本组的村民在转移户口后不能获得安置补偿金。同时,被占用田土的村民暂不划分田土,所占面积按照1000元每亩每年的标准给予补偿,直到2003年该组田土重新划分后,由于你家当时被占用田土后,你父亲提出将户口转移到场镇,而你父亲系婚迁到六堰村6组,故你父亲没有9000元的安置补偿金(与六堰村原支部书记陈忠绍的女婿屈信勇情况类似,都没有9000元的安置补偿金),但你家所占用田土每年1000元/亩的补偿金是按时足额发放到位的,你所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二)处理办法:
1.根据《土地法》农村居民每户不能有两处宅基地的规定,陈良英违法修建的两间房屋必须先接受处理,再进行申报新建手续,待新建房屋建好后,自行拆除原违法建筑。
2.立即对陈良英违规建设进行调查处理,并据调查处理结果确认陈良英是否符合新建、改扩建房屋条件进行审批申报。
3.再次安排人员调查核实六堰村6组占用土地相关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杨家镇人民政府
2014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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