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万书记
我是乐至县中天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的一名职工,我院公共卫生科奖励性绩效考核仅用周末不休假的补助和下村补助作为40%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到底合不合理。(周末不休假和下村补助是否应纳入绩效考核?)
尊敬的网友:
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专栏题为“乡镇医院公共卫生科绩效工资”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反映中天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科绩效工资的问题。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规定,乐至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在卫生局下达的工资总量内,制定符合医院实际的绩效工资方案。中天镇卫生院于2014年4月30日召开全院职工大会,每个职工都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并对院务会制定的绩效工资方案进行了讨论和投票,最终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并实施了中天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方案。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遵循省、市、县有关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基本原则,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岗位和“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一线岗位”倾斜并适当拉开绩效工资差距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制定。中天镇卫生院实施的绩效工资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感谢你的留言,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