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成都市青羊区中铁西城的物业公司不作为,收钱不干事,多次利用场地进行出租收钱,电梯广告、停车场等的收益都进了公司账户,但是现场管理情况却很差,未按照《民法典》943条规定,对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情况与收益情况进行公示。要求物业公司对从接管开始到现在的关于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情况与收益情况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业主有知情权。
公开内容包括:一、物业收费方式计费(即物业费各种费用的比例)
二、共有场地租赁合同、垃圾清运合同、保安外包合同、保洁外包合同、电梯维保合同、配套用房出租合同、电梯广告合同以及上述合同相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出租情况及停车位数量、停车费缴存票据和财务明细情况收支账目及明细账目
四、公告场地设施租金、广告费(含电梯、门禁、公共部位等广告)、场地使用费等公共收益账目(含财务手指账目明细、收支凭证、银行账户明细)
五、物业用房的使用情况
请领导赋予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收益的知情权。
留言人: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目前承办单位正在处理,后续我们将再次回复办理结果,请您耐心等待,并持续关注平台回复。
尊敬的来信人: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蔡桥街道办事处反馈如下:
关于中铁西城西苑小区公区收益问题,物业表示:物业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通过微信群等方式公示了小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的公共区域收支情况,2023年4月1日到2024年3月31日的公区收益情况物业公司正在进行财务核对,相关工作完成后将于近期公布。
街道办事处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每半年向全体业主公示公区收益收支情况,虚心接受业主监督,耐心解答业主疑问。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