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3月6日申请四川联通云宽128套餐,号码为15520636353,套餐次月生效。现有争议的是当时宣传套餐内容包含0元iptv、6张0元副卡。现得知四川联通于3.6日单方面下架0元IPTV权益,3.18日下架0元副卡权益。套餐生效后我申请添加0元家庭副卡,四川联通以套餐下架为由拒绝为我办理。同时联通app在线客服表示0元副卡0元宽带为套餐内容,以及联通宣传资料上表明0元副卡及0元IPTV为套餐内容。这些种种证据表明宽带及副卡为套餐内内容,而非宜宾联通所称的融合产品。联通在我套餐未生效的时候将套餐内容下架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条电信业务者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刁难用户或者对投诉的电信用户打击报复, 我对此感到非常不满和失望。作为联通的用户,我对于联通的服务一直持有较高的信任。但是,这次的事件却让我对联通的专业性和服务质量产生了严重的质疑。联通公司违反了工信部关于下架套餐必须提前30天公示的规定,那么这种行为是违规的。此外,如果联通公司在宣传套餐时承诺了某些服务,但在用户需要时却以套餐下架为由拒绝提供,这种行为也可能涉嫌虚假宣传和霸王条款。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彻查四川联通云宽套餐,督促其及时停止其违法违规行为,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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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上留言“四川联通私自剥夺用户权益”问题已收悉,现将内容回复如下:
云宽主套餐仅是移动产品,云宽套餐专属融合包含宽带和IPTV,云宽家庭卡是副卡,这是分开的三个产品。“云宽套餐专属融合”业务于2024年3月6日24点下架停售,该套餐下只能办理IPTV费用10元/月/部,用户要求办理0元无法满足;云宽家庭卡产品于3月18日24:00下架停售。下架前均有公示。感谢您的关注!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2024年4月19日
不满意,敷衍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