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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泸州市纳溪区贤达中央公园小区-开发商诱导销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Cxl315315513  2024-04-13 13:47 已回复

泸州市纳溪区贤达中央公园小区-开发商诱导销售、非法签订协议授权业主使用户外区局、占用绿化、改建户外楼栋结构。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州市纳溪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8 15:25

网民朋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开发商诱导销售,非法签订协议授权业主使用户外区域、占用绿化问题。
根据泸州市贤达投资有限公司与全体购房人签订《贤达·中央公园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条款》第九条对配套建筑的补充约定:1.本物业小区未计入买受人所购房屋面积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空间或其他公共设施,包括游泳池、体育场馆、学校、幼儿园、会所、酒店、菜市场、超市等各种商业服务用房均由出卖人投资建设,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有权对其进行销售、出租或处置,出卖人享受经营收益的权利。2.地下车库、地上车位(占用公共道路、公共绿地的车位除外)为出卖人投资建造,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有权对车位进行销售、出租或处置并享受经营收益的权利,价格另行约定。故不存在诱导销售,非法签订协议授权业主使用户外区域、占用绿化问题。
二、关于改建户外楼栋结构问题。
近日,贤达·中央公园原设计单位长厦安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对新加部分梁板是否影响原结构安全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关于贤达·中央公园一期、二期21#、22#楼负一层地下室左右两侧新加部分梁板的情况说明》,材料中明确:“经复核局部加载后原设计桩基础、剪力墙等主要竖向构件承载力满足要求;部分楼板的设置并未直接改变原设计结构方案,在确保新加混凝土楼板质量可靠、合格、植筋符合加固图纸及现行结构加固规范要求情况下,原房屋结构安全能得到保证。”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和东升街道办事处将督促装修业主严格按照《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未取得相关手续前不得继续施工。同时,严格按照《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小区业主装饰装修管理,持续关注该项目相关情况,切实消除各项安全隐患,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如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联系电话:0830—4255872。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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