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我们2017年北一线征地占用后,至今没有购买社保,土地补偿款青苗费也没有拿到手,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收农民土地是不是应该在确定征收以后三个月之内支付相应的补偿款包括青苗费和三项补偿款,2.失地保险的指标是不是在征收土地的同时,就已经确定了,希望相关部门给我一个合理明确的解释。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1、草池街道已收到北一线项目征地公告,长河村4组共计参保名额26名,经长河村4组户代表集体讨论通过按占地面积多少依次排序的方案进行参保,目前上述参保名额均按政策完成参保;2、草池街道暂未收到北一线项目三项补偿款,待资金下达,即按程序兑付至您社集体资金账户中。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12日10时17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知晓。如仍有疑问,可咨询草池街道土地综合整治办028-27871209。
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