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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独生子女费用领取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4-26 03:28 已回复

本人户口属于东部新区,年满18。有独生子女证应该怎么领取独生子女费用资助?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6 10:0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目前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4-28 16:2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实施意见》(川卫规〔2022〕1 号)要求,申报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农村居民: (一)本人为农村居民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法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年满 58 周岁(藏区男性、女性为年满 55 周岁)。 根据《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规定的通知》(成卫健发〔2022〕28 号)要求,申报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应是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已婚城镇居民: (一)本人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成都市城镇居民,且户籍在本镇(街道)。 (二)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子女,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本人及配偶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四)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包括《独生子女证》)。 (五)1933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满 60 周岁,女性年满 58 周岁。 经电话联系,您为成都东部新区草池街道居民,您可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按程序向石盘街道民生服务办申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标准为 80 元/人/月。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4月28日14时55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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