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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咨询】再次反映住宅楼下商业装修外墙违规开窗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zynzi71710  2024-03-25 22:08 已回复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绵阳市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经开大队

      感谢两部门领导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复,关于2024年3月15日反映的绵阳市经开区南城公园世家幸福里3幢二楼云庐茶府,装修时在外墙开窗户2个和厨房排烟问题,得到的相关部门回复,要求云庐茶府在2024年3月25日前对违规窗户进行封闭,并恢复原貌,厨房排放达标,截止2024年3月25日20:00时,云庐茶府并未恢复原貌,致于厨房排放更不知是否按要求做,另外想咨询下商业厨房排烟是否应该超过楼顶,肯请相关部门能跟进结果,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经开区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7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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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3-28 13:20

市民朋友:
您好!关于“绵阳市经开区南城公园世家幸福里3幢二楼云庐茶府厨房排放是否按要求做;另咨询商业厨房排烟是否应该超过楼顶”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经开城管执法大队已于2024年3月27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目前,该店已停止烹炒等产生油烟的行为,同时已购买油烟净化器及在线监测系统,待设备到店后将会立即安装;关于“商业厨房排烟是否应该超过楼顶”的问题: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 554-2010)中对饮食业油烟排放位置进行了规定:“6.2.2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 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 m。6.2.3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 m 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 m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 m”。感谢您对城市建设事业的关注!
绵阳市涪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执法经开大队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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