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退休了,需补交医保3年,但因疫情和家庭原因,父母年事己高,加之女儿又是一级残疾,需照顾,造成了,2023年10月断交了一个月医保没交,后补需要多交五年,正常交15年退休,断后继交就要交20年,本就因疫情,家庭的因素生话很困难了,还要多交五年,让我们生活更加困难了,龙其对老年人就更困难了,请领导考虑用什么方式能补就,可补交,不需延长交费年限,万分感谢
来话(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白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青白江区医保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青白江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2日13:10通过您预留的电话号码与您联系,确认您的诉求与工单内容一致:咨询是否能补缴2023年10月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处理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经在四川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查询到您的参保缴费信息,您的2023年10月医保费未缴纳,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规定:“欠费3个月以下补足的,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个体参保人员欠费4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欠费期间的保费不能补缴”。您的2023年10月医保欠费距当前日期已超过4个月,不符合补缴条件,不能办理补缴。
针对您所述家庭有残疾女儿需要照料等情况,建议咨询残联、民政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
三、沟通情况
征缴科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12日13:10通过您预留的电话号码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医保补缴政策,您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表示满意。
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