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青白江居民,购买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本人于2023年在北京就医,就医前已经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目前就医结束,本人还在北京。求助一下:
1、报销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2、去哪儿申请报销医疗费用?
3、是否需要本人去交资料?
4、报销周期是多长以及报销流程是如何进行的?
求助一下,谢谢了~~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白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青白江区医保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29日9点41分通过电话与您联系,确认您的诉求与工单内容一致。
二、处理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与您电话沟通了解到,您于2023年在北京异地就医,想要咨询报销流程及报销周期。
经查询核实,您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于2023年9月11日办理了异地就医临时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
按照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待遇支付范围为:1.住院医疗费用;2.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3.住院期间因所在医疗机构条件限制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用;4.因居住等原因在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因此,您于2023年12月12日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无法享受医保报销。
另外,若有医保政策相关问题,请电话咨询028-83652059。
三、沟通情况
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29日9点41分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反映的问题已解决,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您对服务态度表示满意。感谢您的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