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44岁女今年开始在成都工作,成都企业购买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以后能转回泸州合并累计缴费年限吗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收悉,现回复如下: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经核实,您于2008年4月起在泸州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10月起,我市已上线运行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参保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省内流动的,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自动归并至新参保地,无需办理转移接续,且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自动累计。泸州市社保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3月11日与您电话联系沟通,解答其养老保险相关疑问。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回复:根据《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泸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医保发〔2022〕44号)规定,市外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其职工医保的实际缴费年限可计算为我市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我局工作人员已于3月12日与您电话联系并告知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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