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的物业合同,因为大多为开发商代为招标而来,合同内的条款,粗略一看没什么问题,但是给了物业很大的操作空间,以及文字异议,不是细看文件,仔细分析的人根本看不出来,其次,现在很多成都的楼盘都以刚需为主,大家是为了地段以及房价合适,刚需买房,不是因为物业而买房,这就导致这些物业合同不得不签。签完合同扯皮(按照合同抓物业不作为的漏洞)的时候才发现,和物业所签署的合同里面很多东西说的似是而非,并且约束业主的占多数,约束物业的基本没有,这些问题都是由本人亲身经历而提议,所以望上面领导可以采纳其建议,针对前期物业的星级服务,出台专门的指导性的服务合同文件,然后方便有对比对照,以满足出台的服务文件外的基础上他们自己物业企业再针对自己物业服务,再提出自己的特色服务合同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已经收到。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于2012年12月14日印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于2013年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推广使用。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4年3月7日电话联系您告知相关情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