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
[投诉]调整公积金贷款认房不认贷后满足条件的房贷
2024-05-11 08:59:14
已回复
2023年在成都购房办理公积金,在贷款未发放时,成都已正式实施认房不认贷,但贷款发放后,仍然按照二套房利率3.575%执行,完全不合理。投诉诉求: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1%,按照首套房执行。公积金贷款利率在现在购房贷款大幅度降低的基础上,希望保持市民能够享受的最基本的合法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4-05-13 18:28:48

请留言作者对官方回复进行评价 [点击这里进行评价]

注:办结回复后10天内网友未评价,将默认网友对该回复“满意”。

同领域留言 更多>>
同类别留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