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想了解一下2014年龙马潭区政府征上庄社区村民的土地后,政府按照政策要求应该给失地农民买的社保、医保各是好多年?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社保医保”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2014年征地补偿安置及农转非人员社保医保,是按照泸市府发〔2012〕26号、泸市府发〔2013〕32号、泸市府发〔2013〕34号、泸市府函〔2013〕276号文件执行,征地单位为征地时年满16周岁人员进行安置。按照15年年限缴纳养老保险。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人员,按9年年限缴纳居民医保费,从停止享受被征地安置人员失业金的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男已满60周岁、女已满50周岁的人员,按20年年限缴纳居民医保费,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终身。征地单位根据安置人员的年龄,缴纳不超过24个月的失业保险,被安置人员领取失业保险期间,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罗汉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电话:0830-8589057。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