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旅行社:成都传祺旅行社有限公司
1.旅行社不向我方提供发票并拒绝对我方提供旅行行程费用明细;
2.旅行社未事先与我协商,私自将我方进行拼团且未事先告知;
3.因为旅行社没有尽到事先预警的义务,即封路、闭园等及信息及时通知,在D2即2月15日,上午11点墨石公园已经发了闭园通知,但是旅行社方没有及时告知我方,导致我方在3点到达该地点后无法进园区,且由此延误D2其他原计划行程。
4.由于极端天气影响,我方和旅行社协商变更合同,取消川西D3的旅游行程,但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旅行社拒不退还我方;
5. 协商过程中,我方于第二天12点前告知旅行社方由于极端天气原因(附上封路信息)要求取消D3行程,但旅行社方不顾我们的要求,在D3强行安排我们进行游玩,在我方不同意之后,旅行社方一再强硬拒绝将我们的合理诉求
6.由于极端暴雪天气,我方要求旅行社安全将我方送至成都,但旅行社推卸责任,造成我方在康定318国道附近滞留长达3个小时;
7.我方与该旅行社签订合同,旅行社要求我们进行私转私付款,存在偷税漏税嫌疑;(附上转账信息)
8.旅行社方向我方说明;观景平台需要当地中转车进入,费用自理,参考价格60-80/人,但在旅行途中该领队要求我们支付200元/人的价格作为中转费用,最后协商折价,向我们收取75定金加108元的尾款;最后以害怕我们投诉,退回定金+尾款
9.未对我方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
10. 旅行社方要求我们支付司机每日100元的餐费补贴,我方出行共3天,应支付餐补应是300元,但司机向我方8人每人索取40元,总共320元,超出餐补费用20元。(附上转账信息)
诉求!
1.旅行社方退还我方的总旅行费用的25%,即1580*2*25%,退还我方790元费用:
2.旅行社方罔顾我方人身安全,需要旅行社方对我方作出赔偿;
3.请旅行社方对我方进行道歉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青羊区文体旅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与双方联系,核实了解情况,经我局努力协调,双方协商,达成一致,问题已解决。
以上情况已于2024年2月27日13时32分,联系告知您。
成都市青羊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