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2月21日晚间9点40左右,骑电动自行车路过青白江区龙王镇、由龙兴路往石板滩方向行驶。在到达龙兴路与龙舞路口时因道路被路边摆“坝坝宴”的人家倾倒的油水以及食物残渣造成路面非常的湿滑,导致本人骑车经过此地滑倒在地造成膝盖破皮擦伤。后在没有户主出面处理的情况下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民警到达现场后迅速的协调相关责任人要求就问题进行解决,并且协助一起清洗马路上的油污,你们的工作值得称赞。完美的诠释了什么叫为人民服务、办实事 解民忧。就民警高尚的品德和敬业的精神致以崇高的敬意,但就龙王镇的消防安去工作是不满意的且认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因该户人家做宴席使用完的3个1米多高液化气罐夜间直接就放在大路边上无人管理状态(此处位置为街道和居民住宅区域路段)
来信人: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青白江区公安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姚渡派出所工作的肯定。同时,根据您反映的2024年2月21日龙兴路与龙舞路路口摆“坝坝宴”,存放的液化气罐因无人看管存在消防隐患问题,姚渡派出所已将此情况通报给龙王社区委员会,要求其加强对“坝坝宴”的监管,消除安全隐患。
2024年2月26日9时26分,我局工作人员联系您,告知相关情况,您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成都市公安局青白江区分局
2024年2月27日
来话(信)人:
您好! 您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经青白江区区消防救援大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消防大队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27日15:20对现场进行核查,坝坝宴已拆除。根据你反应的情况通知,已通知龙王社区委员会后续加大对“坝坝宴”的监管,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人员于2024年2月28日9:05分通过电话与您联系,您表示反映的问题已解决,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您对服务态度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