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好,我是一名农民工2023年5月1日在达州市大竹县长乐一品工地7号楼干活,一直到现在年底,本可以在2023年11月份就完工的,26层楼的房子最后一层一直不打混凝土,从2023年12月31日就开始停工到现在,生活费也不拿工资也不给,6号楼7号楼8号楼三栋楼每人平均6万多的工资过年从给1万多,给孩子交学费都不够,停工一个多月误工费也不给,工资不结,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48人都可以证明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网民朋友:
您好!收悉您在问政四川网站留言里咨询“工地拖欠农民工工资何时给”的问题,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2月5日,我局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据了解,您于2023年5月至2023年11月在达州市大竹县长乐壹品工地务工时被拖欠工资属实。随后,我局立即联系了该项目的相关负责人,经过协调,您们双方自愿私下协商处理,不需要劳动监察部门介入。如该项目相关负责人未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请及时向大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我们将依法处理。
衷心感谢您对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经办人:县人社局张守伟 联系电话:0818-6222525
大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