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遂宁 » 河东新区 » 燃气公司换表后气费飙升 10 倍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求助】燃气公司换表后气费飙升 10 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4-01-25 07:13 已回复

燃气公司换新气表后,正常使用气费狂飙 10 倍,小区内邻居都同时反映这个情况。敬请相关部门协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5 13:56

您好!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目前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华润万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29 14:15

您好,您的留言我司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根据《膜式燃气表检定规程》(JJG577-2012)7.5条检定周期条目的规定,即“对于最大流量qmax≤10m³/h且用于贸易结算的燃气表只作首次强制检定,限期使用,到期更换。以天然气为介质的燃气表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因您所在的小区(保利江语城二期)表具安装已有近10年,即将超期。我司为避免因表体密封填料及皮膜老化、机械固件耗损等原因而产生燃气安全隐患,于2023年12月对该小区的燃气表具进行了免费更换。
2.因您家的旧表不是远传气表,需抄表员每两月上门抄表。若遇无法进户的情况,则由抄表员按照以往用气情况进行估抄。但估抄量与气表的实际计量数值有差异,换表时我司将您旧表上的最终计量数值(2334方)录入系统,并对估抄时未抄够的部分气量进行补量,导致了当月气费的增长。
3.经查询,您家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期间总用气量253方,每月用气量在21方左右,气费约为45元/月,与您以往的月度气费基本一致。
4.如您对气量仍有疑问,请致电95777进一步查询。
祝您生活愉快!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