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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求助】请乐至县公安局查我被诈骗19万案子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7 20:37 已回复

我于今年5月5号被电信诈骗19万元,在公安处了解到其中三个卡主李*星李*豪朱*荣已分别被异地判刑,而我现在想拿他们判决书都拿不到,无法进行下一步维权。另外一个卡主刘*霞被取保候审,请乐至县公安局帮我找她谈退赔。一级卡主被异地抓了处理了,那边退不出钱,请乐至县公安局研判资金流向,深挖二三四五级卡,取现跑分的,帮我追赃挽损。最近我看到好多受害者的警官帮他们追回损失,真不是报案就打死说的钱回不来,有的受害者警官追资金流,三四级都赔了他们钱。这笔大额资金对我们这种普通家庭真的特别重要,都是血汗钱,感觉都挣不回来了,被诈骗之后把人搞得特别焦虑,经常失眠惶恐,现在钱真的好难挣。请领导监督乐至县公安局全链条查我被诈骗一案,保障一方群众的财产安全,解决群众的诉求,履行职责。请领导帮帮我,尽最大可能帮我追损,感谢您们!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12345网络理政平台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9 23:02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4-01-04 11:20

尊敬的网友:
您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当事人熊某某已于2023年5月5日报警称被电信诈骗19万元,希望通过公安机关协助将其被骗资金全数追回。接警后我局于2023年5月5日18时许立案侦查,并将上述信息上传至国家反诈大数据平台,此案相关涉案嫌疑人已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为进一步协助熊某某追赃挽损,我局向相关单位请求协调退赔事宜,此案嫌疑人朱某某、李某某、李某某等人均无退赔能力,故无法进行退赔。目前,仅涉案嫌疑人刘某某卡内冻结有被害人涉案资金,但因该卡内资金归属权存在争议,故无法在近期内进行退还,需等待其他办案单位明确资金归属后方可对熊某某进行退款。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熊某某被电信诈骗一案已立案并由相关单位并案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要求下,在明确熊某某被骗资金的资金归属权后可对其被骗资金核算后进行返还。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相关帮助的违法犯罪人员,除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以外,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如您仍有疑问,请致电:028-23325052,工作人员将为您解答,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公安局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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