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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结婚户口在外地,离婚后怎么迁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2-21 21:45 已回复

你好我原本户口是大竹县人和乡双岩村的,由于结婚户口迁到了湖南也是农村户口。目前已经离婚几年一直想把户口迁回,但是迁不回以前的地方了因为是农村户口只出不进。现在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谢谢!希望得到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5 11:01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竹县公安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25 16:27

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结婚户口在外地,离婚后怎么迁回”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咨询把户口迁移回原籍的问题:
根据川公发〔2018〕113号《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规范农村地区迁移政策,各地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要求,执行“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的户籍迁移政策,即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
农村地区户籍迁入要严格规范管理,按照公安厅和各地制定的政策规范执行,原则上只允许农村户籍居民相互迁移,且符合以下条件: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地区户籍人员,因结婚申请户籍迁移的;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后,一方申请迁移回原籍地村组的;对户籍登记在农村的未成年人,申请投靠父母迁移的;户籍登记在农村的孤儿和孤寡老人,其近亲属经公证机关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申请投靠农村亲属迁移的。农村地区户籍迁入,原则上需经迁入地村(居)委会同意,报公安部门审核审批后办理迁移。在符合上述迁移政策基础上,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设定允许迁移户籍的年限和条件。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后申请迁回原籍,但按规定暂无法迁移的,在原户内将配偶关系变更为“非亲属”。
二、迁移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
2、离婚证、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书;
3、迁入地村委或社区迁移介绍意见;
4、现户籍所在的无房产登记证明;
5、身份证、户口本。


经办人:周琦渊 联系电话:0818-6906110
大竹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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