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2年3月28日与宜宾予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采用半包形式,总合同价9.8万,无其他费用,首期款已付3.4万。2023年12月份因予里设计装饰有限公司设计的效果图无法落地,我与予里设计装饰公司协商退款,该公司不予退款,在结算费用上还单独增加了17400元的装修设计费用,并关闭效果图让我们无法进入获取证据,这个在合同上面没有体现有设计费一说,现在存在纠纷过后又说有设计费,该行为存在欺诈!,欺骗消费者! 现我们诉求解除合同,该装修公司退还我们17400元装修设计费。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来电收悉,现将您来信来电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收到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后,我局立即调查核实。有关装修设计应按照合同执行,通过合同条款,履行双方义务,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因民事合同争议协商不成,可以保存有力佐证,通过司法途径寻求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宜宾三江新区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