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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求助】违建、噪音、环境污染等,相关部门不作为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川观网友b8cb75  2023-12-06 15:27 已回复

各位领导您们好!我们一直在维权,已经两年多了,都无果,3月17日查询结果,说等待辖区街道来拆,拖延时间不来拆除,3月31日对方出具结果,变更处罚方式,现在所有结果均合理合法,请领导彻查,还老百姓一个安静舒适的小区,万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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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内江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08 10:35

您的留言已转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请耐心等待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内江市东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2-15 14:48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于2023年12月8日在问政四川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东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东兴区传化广场c区之了火锅违建”问题 2022年6月16日,东兴区城管执法大队对“之了火锅”在传化广场锦城C区涉嫌违法建设立案查处。涉嫌违法建设建(构)筑物位于东兴区东城路南段66号传化锦城C区商铺2栋2楼1号和2号,产权业主是内江兆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6月1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建设监察执法调查通知书》,2022年7月18日,对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拆除违法建设,但当事人并未按期整改。2022年8月23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要求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2023年3月31日,当事人内江兆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向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变更处罚方式,并提交一份“广东建业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检测鉴定报告,报告结论指出“违建部分对原建筑无影响,但不能拆除违建部分,拆除后对房屋有安全影响”。为保证执法的严谨性,东兴区城管执法大队另行聘请了“四川至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对房屋结构安全进行二次检测鉴定,该公司出具的鉴定结论为“经现场检查、检测,传化锦城C区商铺2栋2楼1号及2栋2楼2号楼屋面搭建部分和地面垃圾站点无显著安全隐患,目前未对主体结构造成损坏和影响。若进行拆除,会损伤周围构件,并且会影响主体结构安全,故建议保留”,两次鉴定结论一致。 综合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东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上述两次鉴定结果,对内江兆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罚。
二、关于您反映“之了火锅店中央空调外机噪音大、油烟外排”问题。 2022年6月,在“之了火锅”装修期间,东兴区城管执法大队接到传化广场锦城C区业主反映“之了火锅”油烟、噪声扰民问题,执法人员按照职能职责已督促该店安装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器,并要求该店在营业后定期清洗油烟排放及净化设备。2023年4月6日至8日,在“之了火锅”营业后,东兴生态环境局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对“之了火锅”油烟排放和设备噪声排放是否超标进行检测。检测正式报告已出具,“之了火锅”油烟排放和设备噪声排放符合国家标准达标排放。如您对检测结果有疑问,您可以聘请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公司进行检测。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市东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32-8353336、0832-5865800(夜间)。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东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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