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属于宜宾市长宁县竹海镇桃评乡,请问各位领导宜宾宏坤燃气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气价收费是否合理?本小作坊应天然气要求以改变用气性质由原来民用改为商用请问商用单价4.16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上报物价局?
网友,你好!您反映的问题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结果。
李先生:
您向问政四川反映“地属于直宾市长宁县竹海镇桃评乡,请问各位领导宜宾宏坤燃气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气价收费是否合理?本小作坊应天然气要求以改变用气性质由原来民用改为商用请问商用单价4.16是否合理合法?是否上报物价局?”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919号)相关规定,燃气公司可结合上游价格政策及燃气购进价格变动情况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并在长宁县发改局备案后方可执行,目前我县商业用气价格为4.16元/立方米。
以上回复有疑问,请直接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831-4630928。
长宁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