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我家人收到安宁税务发送的房屋租赁上税短信
经过:我致电龙马潭区税务咨询了解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当时税务工作人员表示:本人提供房产证、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前往办理, 如果不是本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我于11月24日上午前往龙马潭区税务办理相关税务,并于10点左右办理完成手续。我家人在当天11点左右致电安宁税务曾*了解上税流程,安宁税务告知可以去安宁上税也可以直接扫码上税,如果上码上税加她微信发码过来扫码付款就行,我家人图方便就说扫码付款,对方发了一个税务定额二维码过来,我家人就扫码支付了。晚上回家告知我已经上税不用到处跑了,我觉得奇怪认为他上当受骗了,让他把发票给我看。发现同一天上的两张税上税地址不一致,上税金额不一致,上税时间不一致,并且存在所上税的时间重复现象,由于当天是星期五,我家人就在11月27日上午联系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回复1.地址存在新老地址情况;2.安宁税务给我们申请了优惠政策的;3、系统不能查找我们是否已完税,我们自己一家人为什么不先商量好再去上税,导致重复上了同一时间段的税。
这样的回答让我不得不质疑安宁税费存在未按税收政策规定乱收费的现象,该同志工作不负责推卸责任现象。
一、希有关部门为我解惑为什么同一地址、同一时期在同一天上同一种税会出现:1.上税地址不一致2.上税金额不一致3.办理上税需提供的材料和走流程不一致4.上税优惠幅度不一致5.会出现上税重复时间。
二、要求安宁税务退回该笔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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