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阆中到营山高速 南部段的拆迁补偿标准有具体的文件说明吗?麻烦提供下文件。谢谢!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馈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阆营高速公路(南部段)建设工作,南部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阆中至营山(南部段)高速公路征地安置补偿工作实施方案》《阆中至营山(南部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区域内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文件内容已于2023年8月1日在楠木镇人民政府政务公示栏和相关村的公示栏、居民集中点予以公示,若有需要可以到公示栏查看。
征地安置补偿和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实施方案中明确:征收城市规划区外集体土地上房屋及青苗、林木和附属设施按照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部县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1〕32号)的标准予以补偿,项目用地补偿标准按照《南部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南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南府函〔2020〕89号)的标准执行。以上两个文件已在南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若有需要可自行登录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