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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异地就医新农合报销流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1-12 20:15 已回复

尊敬的相关领导,你们好 因长期在外务工,我老婆于2023年11月3日,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行住院12天治疗,我们自己全额支付医疗费用17000元,需要咨询下我们这种情况能把手续拿回家来进行报销吗?需要什么流程?网络查询回答不一致,请相关部门领导回复下,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3 11:28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阆中市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1-14 17:50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您于2023年11月12日通过“问政四川”平台留言咨询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住院报销手续的事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南充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在南充市内定点医院住院,直接使用已激活医保功能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诊医院结算;在南充市外开通了异地即时结算的医院住院,可在登记备案后(异地就医备案专线电话0817-6221949)直接使用已激活医保功能的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就诊医院结算,在市外未开通异地即时结算的医院住院或因故不能办理直接结算的,出院后带齐患者出院证明书或出院记录、住院费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清单、病历复印件等资料回阆手工报销,其中,费用在3万元(含)以下的持上述资料到户籍所在中心卫生院办理报销手续,费用3万元以上的在我局医疗保障服务大厅(七里开发区巴都大道87号人社局3楼)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报销业务详情请咨询0817-6229617。根据您所述情况,您家属并未使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而选择自费给付全部医疗费用后要求医保报销,因此建议您备齐上述资料到您家属户籍所在地中心卫生院提交手续,进行手工报销。另,以上回复针对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内异地因病住院治疗产生费用需按照政策进行报销的情况,如您家属系因外伤(中毒)等情况住院治疗,还需经过我局外伤审查,确认符合政策报销范围后方可进行报销,需提供资料同上。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


阆中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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