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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16 17:10 已回复

各位领导您们好
                    
      记得达州市7月份出台过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细则,其中一条说到省外公积金可以异地申请在达州市行政区内进行商转公申请;我看了一下,我的情况比较符合,现想咨询一下咱们官方具体怎么申请,万源市有无此政策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7 09:21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万源管理部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7 15:54

网民朋友:
您好,您于2023年10月16日通过向四川省达州市万源市委书记留言咨询:关于达州市7月份出台过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细则,其中一条说到省外公积金可以异地申请在达州市行政区内进行商转公,我看了一下,我的情况比较符合,现想咨询官方具体怎么申请,万源市有无此政策支持?
您的留言我们已收悉,根据达市金管委[2023]1号文“关于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中规定:贷款条件 (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1.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已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以下简称“商贷”)。2.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办妥商贷住房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符合《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达市金管委〔2022〕2 号)贷款条件。3.发放原商贷的商业银行为该套住房的唯一抵押权人且无其他抵押、查封、保全、设定居住权等权利限制。4.原商贷银行同意申请人结清商贷贷款余额。5.申请转贷房屋须与原商贷为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6.转贷申请人必须与房屋产权人、抵押人一致。(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1.提取公积金用于一次性结清本笔商贷。2.所购房屋办理了组合贷款。3.共同产权人除配偶外,有第三人。贷款额度及期限:商转公贷款额度及期限不得超过《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达市金管〔2022〕2 号)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及期限,且不得高于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余额。办理流程及贷款资料请致电0818-8603559,我们会根据您原商贷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达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万源管理部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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