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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投诉】关于旺苍县医院忽悠患者一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10-12 13:32 已回复

本人现年76岁,是一位常年病患者。本人要阐述的是今年八月本人在旺苍县医院住院的事。事情要从开头说起,本人由于人不舒服去县医院办理住院手续,当时押金要交1500元,本人当时还在收费窗口工作人员特意问了低保户报账问题,当时收费窗口工作人员回复的是办出院了再说,可是等办出院手续的时候只报了医保该报部分确不能报低保和特殊门诊部分,本人当时很质疑就问收到窗口低保和特殊门诊部分应该去哪里报?收费窗口工作人员说拿着出院手续去医保局办理就是,可是等我去了医保局咨询办理时,医保局工作人员才很清楚的解释说低保和特殊门诊部分住院要先从村医院或二级以下的医院办理转院证明三级医院才能报。本人越想越生气,本来家里就老弱病残又没有什么经济来源非常困难,并且本人常年患病,这次带着希望借钱来看病又被忽悠,希望有关领导能做一个及时处理,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广元市旺苍县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10-17 12:33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低保户医疗救助报账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低保医疗救助住院报账需在医保系统办理转诊备案,且低保患者本年度住院自费费用最低需达到6000元才能享受低保医疗救助报账,报账费用由医保系统自动生成。因您本次在旺苍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总费用为6394.94元,其中城乡基本医保已报销2436.68元,自费3958.26元,未达到低保户最低报销标准(6000.00元),且未在医保系统办理转诊备案,故无法享受医疗救助报账。
二、关于特殊门诊费用报账问题
住院费用不属于特殊门诊报账范畴。
三、关于医保窗口工作人员未做好低保患者医疗救助报账解释问题
我局已督促旺苍县人民医院医保窗口加强对患者医保报账的相关政策解读,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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