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四川工作,山东省初级职称是否需要转回四川才能使用?如果需要的话在哪里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网友,您好!
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目前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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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复。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反映的相关问题,经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已在省外取得相应职称,回遂宁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需通过职称确认程序,以便后续的使用与评定。
文件依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遂人社发〔2012〕25号)。
一、关于职称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主要材料
1.本人申请、工作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各1份。
2.《企事业单位确认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审批表》2份。
3.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明:任职文件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试用期内参加继续教育的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试用期内年度考核表原件及复印件1套。
7.实行行业准入制的,须出具相关行业准入证书。
8.从无外语、计算机要求或从外语、计算机降低要求的地区或系列到有外语、计算机要求或外语、计算机有较高要求的地区或系列,须出具补考职称外语、计算机的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套。
二、确认程序
本人提出申请,单位考核合格,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县、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报所在地职改办审批;市属各单位及市级三园区单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报市职改办审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经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审批。
以上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申报前须由所属辖区的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并在相应申报表上签署意见;提交各级职改部门审批时,还须同时报送送审单位的申请审批的书面请示。相关工作请致电0825-2322717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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