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于2023年9月20日上午在九寨沟县塔马旅游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和田玉挂件两件,价格分别是8880元和13900元,合计购买金额22780元。购物时商家承诺30天无理由退款退货。很高兴的旅行,回来后却发现所购买商品价格远远高于市场价,游客不怕花钱,但不能花冤枉钱!恳请政府部门我退款退货(所购买商品及票据、转账凭证完整)。万分感谢!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问政四川九寨沟县留言信箱的关注和信任!收悉您《九寨沟购买高价玉要求退款退货》的来信后,我们非常重视,赓即转交相关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办理,请您耐心等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您好!您留言反映九寨沟九寨沟购买高价玉要求退款退货的问题,经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核实,您反映的玉器销售商家为“九寨沟县格萨尔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九寨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协调,您与该公司经营者已经协商好退货退款相关事宜,该公司经营者于2023年9月27日,通过微信转账向您全额退款22780元,您也通过顺丰快递将购买的货品寄回九寨沟。
非常感谢您对四川省和阿坝州旅游业的关心和支持,如对处理意见有异议,请您直接向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