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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大竹老小区安装电梯的流程?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9-03 12:16 已回复

四川省于一年前公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双2/3参与,双3/4同意”即可破题“一户拦全栋”。但是大竹县观音阁街幸福小区在小区居民绝大多数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八号业主等极个别不同意),仍然无法安装电梯。鉴于两个单元楼的老人都比较多,不方便日常生活,特地问政四川,寻求政府帮助。
1,四川省省委省政府相关条例是否全省通用?
2,大竹县相关单位是否全面统筹规划,积极主动统计并安排相关工作?
3,社区领导是否有责任和权利协调或主导社区内的电梯安装工作和居民劝导解释工作?
4,再次声明,本人尊重政府办事规章制度,但本人也希望老年人和普通住户能方便出行,提前感谢相关领导的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04 15:04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大竹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大竹县人民政府白塔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9-06 15:16

网友:
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大竹老小区安装电梯的流程”的问题已收悉。县规划编制中心和白塔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安装电梯申请流程
根据达州市住建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达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市住建发〔2022〕78号)文件规定:
(一)实施范围
1.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未设电梯的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设计及安装应符合《四川省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标准》(DBJ51/T033-2020)等相关规定,且增设电梯原则上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2.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抗震、结构、消防等相关规范标准及行业政策规定。
(二)实施程序
1.动议表决。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业主,就是否增设电梯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2.编制方案。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人)应编制电梯增设方案,包括增设协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电梯选型配置、后续使用管理等内容,并遵循“因地制宜、安全舒适、经济美观”的原则。
3.公示公告。所在社区居委会组织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人),在拟增设楼栋或单元显著位置对电梯增设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两调”: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一诉”:利害关系人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增设电梯协议签订后,实施主体或者代理单位(个人)向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
未预留电梯井的,拟新建电梯井的,实施主体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提交增设电梯的申请,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会同住建、城管等部门到现场对土地权属、消防、地下管网等进行现场踏勘、核实。
经现场踏勘符合电梯增设条件后,实施主体委托对建筑原有结构进行安全鉴定,由具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出具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鉴定报告中还应对增设电梯后房屋结构安全作出评估意见,不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的,方可申请增设电梯。实施主体提交下列资料,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正式受理申请。
(1)拟增设电梯位置的土地权属证明;
(2)住建(消防)部门的意见;
(3)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报告;
(4)增设电梯设计方案(平面图、效果图);
(5)同梯号(幢)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证明文件(含业主身份证明及与既有建筑的产权关系);
(6)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单位确认文件。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单位是指电梯所属全体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管理电梯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梯号(幢)业主同意增设电梯的证明文件由属地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收集并由社区居委会在实施主体进行增设电梯方案公示公告环节对同意增设电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7)涉及占用公用设施的,需提供公用事业单位的意见。
(8)公示公告的佐证资料及社区出具的公示结论。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对实施主体申报的增设电梯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后,在拟增设电梯工程现场进行批前公示,并同时告知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方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若公示有异议,由实施主体与异议方协调解决,协调解决确认无异议后,方可出具方案审查意见。
满足增设电梯条件的,可按上述程序申请办理手续。
二、社区领导是否有责任和权利协调或主导社区内的电梯安装工作和居民劝导解释工作?
幸福社区一直致力于为群众办实事,协助解决群众急愁难盼的问题,在电梯安装过程中可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向居民宣传相关政策规定,但不具有签字、盖章及审批权限。
幸福社区一直未收到幸福小区居民增设电梯一事的请求,如有相关的政策咨询欢迎居民朋友通过电话、微信以及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幸福社区提出,幸福社区会第一时间为咨询的相关问题给予答复,也欢迎居民朋友对社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经办人:白塔街道办符城玮 联系电话:18781881803
经办人:项目规划股杨鑫 联系电话:6221750

大竹县城乡规划编制中心
大竹县人民政府白塔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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