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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 投诉】旅游合同与实际不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8-18 13:22 已回复

1.未经允许拼团,倒卖游客,团内都是不同旅游社的人;
2.合同内说好的福利并没有给;
3.四处合同内说好地点并没去,并压缩行程;
4.酒店质量与实际不符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18 13:57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我们已责令责任单位开展调查和处理,期间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您耐心等待。待责任单位处理完毕后,我们将及时进行结果公布。谢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郫都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8-21 10:48

来话人: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郫都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文旅部门在接到您的投诉后迅速与您电话联系,并对事件双方进行情况了解。根据您提出的几项诉求我部门与该旅行社详细核实,其中(1)鱼子西和理塘勒通古镇两个景点没有成行的原因旅行社表示会立即与车调相关人员核实具体情况,如果是旅行社方的责任会为此退还相关费用。(2)“稻城白塔”作为线路并未体现在合同里的具体行程中,所以不作为未到景点的参考依据。(3)稻城亚丁短线游没有按照合同内容在第二日就返程的问题旅行社会尽快核实查明原因给出处理结果。(4)旅行社核实,在与您签订的合同里已明确表示会赠送雅拉雪山门票,司机已将您送至亚拉雪山景区,因您个人原因拒绝入内。(5)关于福利项目该旅行社因故没有履约,会按照相关费用退还给您。
旅行社负责人表示会及时与您电话联系,共同协商处理相关事宜。
郫都区区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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