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疼了,去第五人民医院查需根管治疗,考虑到费用不低,又被告知不能走统筹医疗报销,特来咨询确认是否可以报销,如不能,是因为没有产生“住院”治疗流程这个动作的原因吗?但是根管治疗又必须治疗,属于“门诊治疗”?的原因不能报销, 那又为什么要划为报销名义范围,又“故意”设置(不过)规则不能报销,人为设计自相冲突的规则背后是基于什么原因考量呢
目前此“症状”药物已经控制不住,已严重影响到生活和工作,盼请给与合理和能操作的较低成本的方案、建议(生活不易,盼请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经阅研及了解有关情况,因您反映的内容不明确,相关部门(单位)无法进行核实处理,建议网友留言内容进一步具体化或将医疗机构注明详细。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