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22年8月学历落户于成都市新津区,因为以前在山东已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交纳医保8年,我想问下,现在来到成都后要重新计算时间,我想咨询一下能不能和之前的能累计,谢谢领导!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已转交有关部门处理,请您耐心等待。
王先生:
您好,接到此件后,区医保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您反映的事情进行处理。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文件《关于转发<四川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18号)第三条规定:“跨统筹地区流入本市就业,并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我市有关部门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时,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满足连续不间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满20年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目前政策,您在山东省的医保缴费年限不能与成都市的医保缴费年限互认。下一步,您可以拨打新津医保咨询电话028-82556421咨询医保政策。
此情况已经于2023年8月1日下午打电话告知您,您对我局的办理情况表示非常满意。
成都市新津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