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23年5月26日,乘坐车牌号为川VM36078旅行大巴到甘孜州稻城县旅游,被旅行团带到稻城县牧区民数文化村,被诱导消费,购买了一把银梳子和一个银碗,购买物品,商家未提供任何材质合格证书,也未开具发票。前日偶然发现所购物品出现质量问题,发黑发黄,遂在网上 了解,才知道自己遭遇了高级骗术。所以特此留言,恳请政府部门为我做主,协助我退货退款,整顿旅游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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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网站留言已收悉, 现回复如下:经与您电
话取得联系, 商家已退款成功并你已同意退货。 感谢您对我
县旅游行业存在问题的反馈,我们将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