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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宣汉县东乡镇西北食品大楼拆迁赔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3-07-16 02:34 已回复

宣汉县东乡镇石岭大道原西北食品大楼房子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垮塌,我家住隔壁楼栋,二单元7楼2号99平三室一厅,我家不是危房,现政府连哄带骗强制拆迁,说我家是危房。现在按货币60%赔付于我们,近期评估价格出来3000元多一平赔付,还要折算60%的钱赔付,说我们家是危房标准赔付,大概意思到手就10多万左右,请问市委书记,现在10万赔付我,我能买啥房子,宣汉房价近5000一平,我家上有老,下有小,啥个办?一共有4栋楼,98户人家,现在老百姓都不愿签字,麻烦市委书记为我们做主.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达州理政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17 14:36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反馈相关部门,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3-07-24 14:25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平台反映的问题,我单位已收悉,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责成住保股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原西北食品综合楼4单元4月11日垮塌后,省建科院现场对该建筑1、2、3单元建筑结构进行了检查及检测,鉴定结果为D级。按照《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22〕51号)、《关于印发宣汉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宣府办〔2022〕78号)和《关于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达市房治办〔2023〕1号)等文件精神,房屋安全整治的主体责任是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本着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宗旨,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宣汉县主城区及乡镇场镇建成区危房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宣县委办发〔2023〕39号)等文件,方案中区别房屋产权权属明确了危房救助标准。
感谢您对我县危房整治工作的关心关注,如您还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18-5222358。


宣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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