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因精准扶贫政策我们被选入南充卫生学校读书,2020年毕业了,回来也安排了相关工作,当初合同上是签的服务3年,但是呢只有一部分人服务期满了还有一部分人确没有服务,当地卫健委也没做任何处理,现在就是问到底是不是可以不用管那一纸合同,对于旅约完成的这一部分同学是否公平正义。
市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交办相关部门处理。
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2017级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管理情况”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7年8月,根据阆中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7年订单定向培养乡村医生的通知》(阆脱领〔2017〕22号)文件,为构建“卫生+教育”的扶贫模式,充实乡村医生人才队伍,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荐,选送了一批学生到南充卫生学校学习,并签订了培养服务协议。
2020年8月,根据阆中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17级订单定向乡村医生履约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阆卫健发〔2020〕13号)文件,将已取得毕业证书选送培养的定向村医按原选送推荐的乡镇(街道)属地原则,安置到乡镇(地名)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购买服务合同形式履约管理。
截至2023年7月,2017级订单定向培养的乡村医生已完成履约服务期限。根据要求,各乡镇(地名)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定向村医管理的责任主体。在履约过程中,我局根据定向村医的个人申请,所属乡镇(地名)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意见,批准了部分考入高职院校的学生继续学习并签订了补充协议;批准了部分一贯表现优秀,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考试中成绩优异,考取编制的学生进入我市乡镇(中心)卫生院工作;对属地乡镇(地名)卫生院、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的未按要求履约的学生给予了违约责任处理。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支持和理解。